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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召开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试点工作 动员会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0-12-02 18:21

为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统筹发展社会救助体系,更好发挥低保政策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12月1日,永宁县召开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试点工作动员会。县领导林骏、陈丽娟、马占山、郭宏及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动员会上,县民政局负责人宣读了《永宁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县分管领导分别与胜利乡、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签订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试点工作授权书。

据悉,从12月份起,我县将分三个阶段,在全县五镇一乡一街道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试点工作。此次试点工作,以授权委托形式将原来由县民政局承担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和行政执法权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突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体责任、加大民政部门业务指导和资金监管力度、各村(居)民委员会履行协助责任,做到了权责一致;通过理顺权责关系,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操作流程、落实规范化管理,确保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加强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等工作,切实提升乡镇(街道)组织协调、政策执行和服务群众能力,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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