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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胜利乡开展“三夏”秸秆禁烧工作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8-07-10 17:46

  为深入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结合胜利“三夏”实际情况全面开展禁烧工作。 

  一是综合利用,变废为宝。推广使用秸秆还田、减少化学肥料使用量,对水稻、小麦粮食生产区推广秸秆快速腐熟还田等综合利用技术,对有条件的村队推广机械化粉碎还田。秸秆饲料化运用。鼓励牛、羊养殖场(户)发展秸秆饲料,推广秸秆直接粉碎饲喂技术,秸秆微生物发酵技术秸秆氨化技术。切实做到低茬收割。麦茬控制在15公分以内,公路沿线两侧、高压输电线路两侧及易燃易爆场所100米以及田边、路边、渠边两侧和绿化带内,严禁堆放和焚烧秸秆,对不能有效利用的秸秆,要随收随清,固定堆放点,不留燃烧隐患。三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秸秆禁烧方面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条幅、公开栏等方式开辟秸秆禁烧专栏,持续宣传,深入发动,营造秸秆禁烧氛围,切实增强全社会秸秆禁烧意识。在夏收获时节,通过宣传车宣讲、在交通要道及人口密集区悬挂横幅、张贴秸秆禁烧通告,印制秸秆禁烧明白纸和宣传手册分发到各家各户等措施,做到禁烧政策送到门、公告贴到村、宣传资料送到户采用一切行之有效的方式进行宣传,聘请老党员、老干部为宣传员,做好群众特别是种植大户的思想工作。加大巡查力度。成立秸秆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日夜开展不间断巡查,确保田间作业的收割机全部带有粉碎切割装置,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农户,予以劝导阻止;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协调公安部门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来源:胜利乡  杜元立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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