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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乌银高速周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全过程跟踪咨询服务工作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5-05-19 来源: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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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乌银高速周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已经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建设(永审服(批)〔2025〕43号)。根据《永宁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永政办规发〔2023〕1号)》相关条款,本项目拟在实施阶段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开展全过程跟踪咨询服务,并出具完整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诚邀相关技术服务单位报名开展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永宁县乌银高速周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全过程跟踪咨询服务。

(二)主要建设内容:地质安全隐患消除,地形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恢复及相关配套工程。

(三)项目建设范围:项目区位于贺兰山东麓,永宁县沿山农牧区,北侧毗邻西夏区,西侧毗邻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南至兰州军区部队靶场,东至黄羊滩农场。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周期:建设规模610.58公顷,建设周期2025年6月-2027年4月。

二、技术服务能力及技术单位资格要求:

(一)技术服务单位需熟悉矿山生态修复类项目跟踪审计或竣工结算编制相关流程;

(二)技术服务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三)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执业证、注册证),且具有高级职称;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中标单位不得转包。

三、意向报名时间及谈判时间

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我局沟通联络顺畅,服务单位必须设置熟悉业务、对该类项目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本项目服务范围、服务内容的检查监督及与采购人日常业务联系。

四、意向报名时间及谈判时间

本公告报名期限为3个工作日,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25年5月19日至5月21日18:30前提交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证书)、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无不良记录承诺函等相关资料。以上提供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且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永宁县自然资源局五楼土地开发整理中心501室完成报名,报名日期截止后不再收取任何报名资料,确定报名且审核通过后需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邹亚君

联系电话:13469607477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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