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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贯彻落实,提高公平竞争审查政策透明度,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畅通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渠道,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现就永宁县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方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我县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包括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一事一议”政策措施,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审查标准的都可以进行举报。
二、受理方式和要求
依托12345热线、12315热线、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制定机关及其上级机关举报等渠道,通过电话接听记录、来信来访、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应提供以下内容:
(一)被举报政策制定机关的名称、政策措施名称、施行时间;
(二)被举报的政策措施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违反审查标准的具体情形和理由等;
(三)是否已就同一事实向其他机关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内容;
(四)举报人的姓名(名称)、电话号码、通讯地址等个人(单位)信息。
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鼓励实名举报。
三、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举报电话:0951-12345,0951-12315,0951-8019211
邮箱:nxynxsjj@sina.com 传真:0951-8011211
举报地址: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管室(永宁县杨和街1号办公楼3楼317室 邮编:750100)(来信请注明“公平竞争审查举报”)
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依法、公正、高效原则,及时处理有关举报材料,为各类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良好环境,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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