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永宁县望远镇恒茂装饰贴面板厂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当事人:永宁县望远镇恒茂装饰贴面板厂
案由:永宁县望远镇恒茂装饰贴面板厂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听证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14时30分
听证地点: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申请参加听证旁听的人员,请于2024年4月19日18时00分前向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
联系人: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室 0951-8012826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