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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和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3-03-21 09:55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不动产登记成果现势性,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支撑自然资源改革工作,确保我县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和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和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22〕36号)精神,进一步明确要依法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和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予以推进,根据部署要求,开展该项工作。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永宁县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和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

(二)项目内容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作范围按照相关规定确权范围,主要针对行政区划调整、集体土地征收、农民集体变化等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范围、权利主体发生变化等情形,集中开展此项工作,查清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边界,国家所有集体使用的边界,不同层级的乡(镇)、村集体组织之间的边界,村集体组织各村民小组之间的边界。本次工作覆盖至本行政区域内全部集体土地和由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属界线。

(三)项目规模

对我县5镇1乡,行政区总面积934平方公里,本次成果更新确权登记面积约498.06平方公里,共涉及66个行政村。本次成果更新确权不涉及永宁城镇区范围、望远城镇区范围(包含望远经济开发区)、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军事管理区、黄羊滩农场、玉泉营农场、国有林场及其他区属国有用地。

二、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供应商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

(二)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三)投标单位须提供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包含乙级)测绘资质证书原件;

(四)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资料,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报名时间及谈判时间

本公告报名期限为5个工作日。凡有意参加者,必须将报名表及营业执照副本、测绘资质证书原件、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于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9日(双休日不进行报名)内送到永宁县自然资源局测绘调查登记股(214室)进行报名,报名时在永宁县自然资源局领取评分标准及其他说明。

采购人: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纳 枭

联系电话:0951-8016201

发布日期:2023年3月21日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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