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永宁县2021年度中小微企业招用2020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公示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2-05-19 15:50

根据《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银人社发〔2018〕695号)文件要求,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招用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毕业年度(应届)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招用1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单位缴纳部分)。经永宁县就创中心审核通过,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名单进行公示,欢迎各界进行监督。

在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企业中有不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打电话或信件邮寄的方式向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期限:2022年5月19日-2022年5月23日(节假日顺延)

监督电话:0951-8778010  8019678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附件:永宁县2021年度中小微企业招用2020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公示名单



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