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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隆村光伏养羊示范园区一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1-12-03 12: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隆村光伏养羊示范园区一期建设项目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审服(批)发20217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银川市财政乡村振兴补贴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启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原隆村光伏养羊示范园区一期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西侧光伏园区内;

2.3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4436.4㎡(141.65亩),建筑面积2060.27㎡,主要建设20座羊舍(与现在光伏板结合建筑)、消毒室及防疫室、消毒池、水池等,配套道路硬化、给水、供电工程等。

2.3.1 1#-3#羊舍。新建羊舍3座(羊圈3座),地上1层,钢结构,每座羊舍尺寸21m*9m(长*宽),每座建筑面积53.51㎡,产房、饲料房及遮雨休息棚建筑尺寸为12.08m×4.43m(长*宽),单坡彩钢板屋顶,檐口高度1.56m等;羊舍栏杆高1.2m,采用镀锌方管、钢丝网。

2.3.2 4#-20#羊舍。新建羊舍17座(羊圈34座),地上1层,钢结构,每座羊舍尺寸42m*9m(长*宽),每座建筑面积107.02㎡,产房、饲料房及遮雨休息棚建筑尺寸为24.16m×4.43m(长*宽),单坡彩钢板屋顶,檐口高度1.56m等;羊舍栏杆高1.2m,立柱及横杆采用镀锌方管、钢丝网。

2.3.3 消毒室及防疫室。新建消毒室及防疫室1栋,地上1层,成品混凝土房屋,建筑面积80.4㎡,新建高度3.75m,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防水卷材采用1道4厚SBS改性沥青聚乙烯,采用乳胶漆及面砖内外墙面,地砖地面,PVC条板、乳胶漆顶棚等。

2.3.4 配套设施。新建1座车辆消毒池,尺寸为8m长*5m宽*0.3m深;新建6个成品混凝土水池,尺寸为2.5m长*2.5m宽*2.5m高;硬化混凝土道路3494.6㎡,硬化做法为200厚水泥混凝土+200厚天然砂砾垫层+路基碾压密实;配置6m电动伸缩门1个等。

2.3.5  给排水及消防工程。本工程给水接自现有水泵房,从园区现有管道引入1根DN100供水水源供羊饮用水,给水管道采用PP-R给水管;室内生活排水采用污废合流制,污水直接排至室外生活排水管网,排水管道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雨水经天沟收集后排至室外路面最终排至泄洪沟;本工程设置室外消火栓,室内配置磷酸铵盐灭火器等。

2.3.6  供暖通风工程。本工程使用电散热器采暖,消防室设置排风系统等。

2.3.7  电气工程。本工程由就近变压器引来1路380/220v低压电源,用电负荷等级为三级负荷,设置防雷及等电位联结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建设内容。

2.6 计划工期:工程建设期为8个月。

2.7 项目代码:2112-640121-04-01-49883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投标企业项目经理需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10日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记录”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2532850476@qq.com,方才报名成功(并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名成功后免费领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暗标封皮、施工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4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永宁县人民政府官网(www.nxy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地  址:闽宁镇莆西北街与福宁路交汇处  

联系人:马海虎

电  话:18395118777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启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清河北街兴泰隆大厦703室

联 系 人:曹鑫

电   话:15809585282、0951-671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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