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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有关要求,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为广泛听取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现面向全区市场主体公开征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事项线索。
一、征集内容
我区范围内存在的各种形式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无法定依据擅自设立所有制限制、资质限制的事项。
2. 在注册资本、投资金额、产能规模、土地供应等方面设置门槛的事项。
3. 擅自设置市场准入前置程序、要件、附加条件的事项。
4. 另设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的事项。
5. 重复审批的事项。
6. 其他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事项。
二、基本要求
1.本次征集的事项线索仅限于市场准入领域的政策及措施,不包括市场准入环节发生的违法违纪等问题。
2.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包括:涉及的行业或领域、所属地区及部门、不合理限制或隐性壁垒的表现形式及不利影响,并尽可能详细地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3.为便于核实情况,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三、反映方式
有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或其它市场主体均可按照以上内容和要求通过拨打12345或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市场准入服务专区”反映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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