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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望洪镇史庄村新型日光温室有机蔬菜种植项目招标公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1-07-16 14: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望洪镇史庄村新型日光温室有机蔬菜种植项目已由永宁县委办公室以永党办发(2021)4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宁县望洪镇史庄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永宁县壮大村集体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宁县望洪镇史庄村新型日光温室有机蔬菜种植项目

2.2 建设单位:永宁县望洪镇史庄村村民委员会

2.3 项目性质:新建工程

2.4 建设地点:永宁县望洪镇增岗村

2.5 建设规模:新建日光温室 5 栋,规格为 16m 跨×72m 长× 5m 高,单栋占地面积为 1.73 亩(1152 ㎡),总建筑面积合计 5760 ㎡(约 8.65 亩)。配套修建室外供电和供水工程。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2.8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地企业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企业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 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招标代理、评标活动。对投标人信息查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也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 月16 日至2021年7 月27 日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到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2706室)报名,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9 日下午15时00分。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永宁县人民政府官网(www.nxyn.gov.cn)、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永宁县望洪镇史庄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永宁县望洪镇史庄村                

人:郭兵章

联系电话:0951-8440856

招标代理: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楼2706室

人:梁京

  话:0951-6717776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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