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闽宁镇福宁村村庄整治建设项目已由永审服(批)发〔2020〕16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直达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银川市财政资金(闽宁镇2020年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县财政拨付资金和村民自筹。招标人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为宁夏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宁县闽宁镇福宁村;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围墙工程、大门、门墩及围墙粉刷等基础配套项目;
2.3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项目代码:2020-640121-78-01-01325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投标企业项目经理需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招标代理、评标活动。对投标人信息查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也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在宁夏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圣雪绒大厦十五层1509)进行报名。
4.2报名需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时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通过后,于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宁夏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圣雪绒大厦十五层1509)免费领取招标文件、技术标封皮及其他招标资料。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4月27日下午14:30时,地点为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四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永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xyn.gov.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地 址:永宁县闽宁镇
联系人:马海虎
电 话:0951-840398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圣雪绒大厦十五层1509
联系人:纪飞 王敬
电 话:0951-4795906 18195218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