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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良田路一体化提升泵站维修工程招标评审公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1-03-25 10:31

1. 招标条件

良田路一体化提升泵站维修工程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审服(批)发〔202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自筹,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夏永宁工业园区良田路与第二排水沟交叉口北侧。

2.2 工程概况:拆除原有泵站及阀门井,更换一体式泵站1座,设计日均污水量24000m³;维修3台排水潜污泵;铺设d1800钢筋混凝土Ⅱ级管14m、d1200钢筋混凝土Ⅱ级管35m、d800钢筋混凝土Ⅲ级管7米、DN500HDPE管120m、D813×10钢管5m米、d530×8钢管12m、d160橡胶管140m;新建Ф900混凝土排水检查井3座、混凝土污水检查井2座、闸门井1座配套闸门、启闭器各1套;新建铁艺围栏41m、硬化混凝土路面100㎡;铺设电力电缆50m;基坑回填土、基坑支护、降水等。

2.3 招标内容和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土建及管道安装工程

    二标段:一体式泵站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3.4 本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

4.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2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80号 )进行报名。

4.2 领取评审文件时间:请投标单位于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2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80号 )领取。

5. 拟开展项目评审时间及地点:详见评审文件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永宁县望远镇

联 系 人:曹琨

电    话:0951-8028079

代理机构: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80号

联 系 人:贾惠霞

电    话:0951-8934986                           

邮箱地址:12445122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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