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自治区2021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0〕46号)要求,为确保项目实施规范,2021年2月8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在自主申报的基础上,采用竞争性评审方式,遴选出了5个种植业项目的5家实施主体,现公开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3月2日至3月8日。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县农业农村局种植和养殖管理室反映,电话:0951-8019178。如反映情况调查属实,将取消被投诉主体项目实施资格。
附件:永宁县2021年种植业财政支农项目实施主体竞争性评审结果汇总表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