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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望洪镇史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0-10-29 17: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望洪镇史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永审服(批)发〔2020〕138号文件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宁县望洪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村级自筹资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资金和争取项目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宁县望洪镇史庄村;

2.2建设规模:对史庄村5队部分围墙、门墩进行改造,其他拆除后新建。改造围墙长度约为1222.89米,围墙高度折合1.8米,改造做法为铲除原有基层,沿道路一侧抹灰找平后刮腻子喷硅酸盐防水涂料,背道路一侧抹灰找平;新建围墙长度约为1670.56米,围墙高度折合1.8米,新建围墙采用毛石基础,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水泥砂浆打底扫毛、抹面压光,刮腻子喷硅酸盐防水涂料。新建门墩12个、改造2个,门墩尺寸为0.5m长*0.5m宽*2m高,抹灰找平后刮腻子喷涂料。

2.3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外省进宁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根据宁建(招)发〔2017〕9 号文件相关规定,开标当天由代理机构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允许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评审

4.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

4.1.报名时间:请于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时至17:30时,携带介绍信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悦海新天地A座11楼)进行报名。

4.2.领取评审文件时间:请施工单位于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时至17:30时,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悦海新天地A座11楼)领取。

5、拟开展项目评审地点及时间:详见评审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望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郭兵章                               

电话:15809603718

地址:永宁县望洪镇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联系人:黄迎桃

电 话:15595520738

地址:银川市悦海新天地A座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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