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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宁镇玉海村扶贫分拣车间施工项目评审公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0-10-28 15:24

1.招标条件

闽宁镇玉海村扶贫分拣车间施工项目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审服批发〔2020〕1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闽宁东西协作资金和和村级收益性分红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招标编号:DFA-BFNX-DL-20201639,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永宁县闽宁镇玉海村东滩四组;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327.57㎡,拆除原有部分砖混围墙 、砖木棚及部分硬化铺装,新建分拣车间1栋,配套建设附属设施工程。(1)分拣车间:建筑面积419.04㎡,地上一层,建筑高度为6.05米,采用门式钢架结构,自流平环氧胶泥地面,乳胶漆内墙面,外墙采用页岩烧结实心砖和页岩烧结多孔砖砌筑,建筑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2)场地硬化;(3)给排水工程;(4)消防工程;(5)采暖通风工程;(6)电气工程。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投标主体,对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根据《永宁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永政办规发20201号采用竞争性谈判。

4.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4.1请于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0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或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红色单位公章一份)以PDF格式提交至nxbjdf@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写明为“某某某项目报名申请资料+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4.2 评审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审核通过后,请各投标人于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04日17时30分联系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 拟开展项目评审时间及地点:详见评审文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地  址:永宁县闽宁镇                     

联系人:马主任                          

电  话:18709585788 

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兴庆区唐徕花园B-16号办公楼(唐徕SOHO)五层

联 系 人:马工

电    话:0951-8966297/15609505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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