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宁镇原隆村养殖园区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审服(批)发〔2020〕7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诚信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地方债资金和闽宁对口协作资金。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闽宁镇原隆村养殖园区建设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
2.4招标内容和范围:闽宁镇原隆村养殖园区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项目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3.4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
4、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陕西诚信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22楼)进行报名。
4.2领取评审文件时间:请于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陕西诚信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22楼)领取。
5、拟开展项目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及评审地点详见评审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地 址:永宁县闽宁镇
联系人:马海虎
电 话:18709585788
招标代理:陕西诚信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22楼
联系人:王晓峰
电 话:0951-5969396、5969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