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扶贫办、宁夏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宁地金监发〔2019〕145号)文件要求,坚持扶贫小额信贷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政策;现将享受扶贫小额信贷贷款贴息名单(2020年第一季度)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永宁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提出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7日
永宁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0951-8012271
永宁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