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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公告(四)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0-03-13 11:02

为进一步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利有序出行,促进企业全面复工复产,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在全区统一推广使用防疫健康信息码的通知》《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宁夏防疫健康信息码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十号公告要求,全面推行宁夏防疫健康信息码。宁夏防疫健康信息码是城乡居民进入村(社区)、学校、汽车站、交通卡口、政务服务中心、市场、商超、宾馆、酒店、金融经营网点、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工厂、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重要电子凭证。凡“绿码”持有者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可在全县通行,交通卡口予以放行。持有“绿码”的区外入永人员进入交通卡口时,须接受工作人员测温并进行扫码。各乡镇(街道)、园区及交通卡口不得提高管控标准,影响或限制通行及复工复产。

二、现行的村(社区)出入通行证与宁夏防疫健康信息码共享共认。各村组(小区)取消限制出入时间和次数等管控措施,对持有“绿码”的本村组(小区)人员进行测温,对持有“绿码”的非本村组(小区)人员进行测温登记。

三、按照区市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职能,严格管控境外来(返)永人员。严格按照外地来(返)银人员分级分类管控要求,对外省市来(返)永人员实施精准管控。

四、进一步精简优化政务审批服务,在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的基础上,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工作。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四个到位”“五个必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

五、永宁县推广使用宁夏防疫健康信息码监督电话0951-8015900。



永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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