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2号)规定,经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核,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本月新增21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公示,欢迎各界进行监督。
在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人员中有不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打电话或信件邮寄的方式向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反映。
公示期限: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3日
监督电话:0951-8778011 0951-8019677
邮寄地址: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750100
附件:2020年1月新增申领失业金人员公示名单
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