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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于10月17日召开的《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举行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听证会》(延期举行)、10月28日召开的《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调整供热价格听证会》,在公告期间收到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在综合考虑的同时,征求了区、市发改部门的意见,决定暂缓举行。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供热价格仍执行原标准,特此公告。
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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