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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第三中学教学办公室实验楼及多功能室改造项目公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9-10-10 14: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第三中学教学办公室 实验楼及多功能室改造项目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审服(批)发〔2019〕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宁县教育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县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宁县第三中学内。

2.2 项目概况:项目改造面积4097.2平方米,其中原男生宿舍楼改造为办公室,改造面积1996.4平方米,共三层,主要设置办公室、值班室、卫生间等;原女生宿舍楼改造为实验室,改造面积1310.8平方米,共4层,主要设置化学实验室、仪器和药品室、准备室、物理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等;原餐厅改造为多功能室,改造面积790平方米,共1层,主要设置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党建室)等。

2.3 招标内容和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本单位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区外企业提供一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4.1施工单位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西岸花园饭店13楼)进行报名。

4.2领取评审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时间:请施工单位于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西岸花园饭店13楼)领取。

5.拟开展项目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19年10月25日上午9:30,评审地点:永宁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会议室。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宁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永宁县                       

联 系 人:杨少山                             

电    话:1399508801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西岸花园饭店13楼

联 系 人:伏东良

电    话:0951-6158771  18309606090


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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