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闽宁协作发展资金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17〕208号)文件,自治区投入我县闽宁协作资金1000万元,其中闽宁示范村建设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闽宁镇6个村子实施养殖圈舍改造资金。现经福宁村村委会申请,福宁村北四组马国宝(身份证号:640121********9530)为2018年新增建档立卡户,该户于2018年11月建成养殖圈棚,并有养殖意愿,符合条件且验收合格,现将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日内向县扶贫办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0951-8012271
永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