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切实提升守法观念,形成“评守法人、赞守法人、学守法人、做守法人”的社会风尚,加快我县法治建设步伐,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根据永普法办发〔2018〕27号文件精神,经过村(社区)、乡镇(街道)、部门推荐、征求部门意见,以及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实地走访、考察,现已产生10位候选人。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名单向社会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永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为0951-8011034,来信请寄永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邮编:750100,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永宁县司法局二楼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的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为便于对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永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表彰,永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将取消被举报人的评选资格。
附件:永宁县2018年度“法治模范”拟推荐名单
永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
附件
永宁县2018年度“法治模范”拟推荐名单
1、范立兵 永宁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2、范 云 永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3、宋名一 永宁县法院刑庭庭长
4、王定国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5、王勇强 闽宁镇镇长
6、张 鹏 宁夏鑫池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7、吴允军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稽查队队长
8、杨进启 永宁县审计局副局长
9、李春兰 李俊镇金塔村副书记
10、王 玲 团结西路街道办祥和社区综治专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