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188号)和《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教)发〔2011〕87号)精神的要求,永宁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全县各普通高中,2018年秋季对全县在普通高中上学的学生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现将各高中上报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969名进行公示。请各学校、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为11月16日至月20日共五天。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举证举报。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举报反映的情况经核查属实,将取消申报资助学生资格,并将对申报单位给予批评通报。
举报电话为:0951-8013169
附件:教育局2018秋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
永宁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