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精准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银川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决定于2018年10月1日起实行《餐饮服务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告知书》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承诺书》,针对餐饮服务单位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时应当注意的事项予以告知,避免发生因选址不当、投资浪费、排污扰民、无证经营等问题,并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应承诺在经营活动开展前后,遵守承诺内容并依法依规经营,否则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特此通知。
附件:1.《餐饮服务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告知书 》
2.《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承诺书》
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