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04 号)文件要求,执行贷款额度5万元-10万元、期限3年-5年、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政府贴息政策;现将享受2018年扶贫小额信贷贷款贴息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永宁县扶贫办反映提出意见。
公示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3日
永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0951-8012271
永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