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整改任务第19项:燃煤锅炉治理(银川市盛富兴食品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淘汰)。
二、牵头(责任)单位
永宁县环境保护局
三、整改目标
完成原银川市盛富兴食品有限公司2蒸吨燃煤锅炉淘汰。
四、整改完成情况
原银川市盛富兴食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加工豆制品,使用一台2蒸吨燃煤锅炉。为落实银川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2016年5月由望远工业园区就该企业2蒸吨燃煤锅炉实施协议拆除,并签订拆除燃煤锅炉补贴协议书,同时更换为立式燃油(气)蒸汽锅炉(LHS0.2-0.4-Y(Q)),该锅炉使用清洁型燃料(甲醇)。由于该企业自身原因,企业于2016年11月与宁夏御味新洋食品有限公司签订转让协议,将现有立式燃油(气)蒸汽锅炉进行转让,原银川市盛富兴食品有限公司不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于2017年4月注销原银川市盛富兴食品有限公司。
五、整改验收情况
永宁县环保局于2016年9月27日再次对原银川市盛富兴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监察时,该企业2蒸吨燃煤锅炉已拆除,更换为立式燃油(气)蒸汽锅炉(LHS0.2-0.4-Y(Q)),该锅炉使用清洁型燃料(甲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永宁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永宁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
联系电话:0951-8015900
联系地址:永宁县城杨和南街300号
永宁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