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现对明琎诊所申请诊所备案情况予以公示。
医疗机构名称:明琎诊所
医疗机构的类别:普通诊所
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商业街东36号
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儿科
医疗机构的床位数:零
医疗机构的牙椅数:零
医疗机构的观察床数:零
医疗机构的设置人(设置申请人):明琎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意见递交到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求书面意见应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咨询电话:0951-8021323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日期: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