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现对永宁县望远镇银子湖社区卫生服务站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情况予以公示。
拟设医疗机构名称:永宁县望远镇银子湖社区卫生服务站
拟设医疗机构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站
拟设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永宁县望远镇银子湖水都3-S-1#-2号营业房
拟设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全科医疗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
医疗机构的床位数:零
拟设医疗机构的牙椅数:零
拟设医疗机构的观察床数:壹张
拟设医疗机构的设置人(设置申请人):王研文
公示时限:2021.2.10-2021.2.14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意见递交到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求书面意见应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日期: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