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现对永宁县李俊镇许桥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变更情况予以公示。
1、永宁县李俊镇许桥村卫生室
变更后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永宁县李俊镇仁存街6-4号
2、永宁县李俊镇魏团村卫生室
变更后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永宁县李俊镇李俊街
3、永宁县李俊镇卫生院仁存分院
变更后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永宁县李俊镇仁存街6-(2-3)号
4、永宁县望洪镇卫生院增岗分院
变更后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永宁县望洪镇新华苑B区
5、永宁县望洪镇卫生院
变更后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永宁县望洪镇政府大院5号楼
公示时限:2018.11.26-2018.11.30;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意见递交到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求书面意见应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咨询电话:0951-8021323
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日期: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