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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8月28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7-08-28 00:00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蒸煮、烘炒废气、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尾气以及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达标排放,蒸煮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尾气经车间换气系统引至室外排放。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及原料清洗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清洗废水经过滤装置处理后排入杨和创业园下水管网,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提升机、筛选机及炒干机运转产生的噪声。项目采用低噪设备,噪声通过车间墙体阻挡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厂界昼间贡献值、叠加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不合格原料、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不合格原料、生活垃圾为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送至就近的垃圾中转站,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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