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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8月24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7-08-24 00:00
  项目运营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 营运 期 产生废气主要为 湖区管理车辆燃料燃烧产生的尾气 及车辆扬尘 , 运输车辆须进行遮盖措施、 加强 项目 湖区周边绿化 减轻 汽车尾气 及车辆扬尘 对周边环境空气 的 影响。
  2、 项目 营运期间管理用房所产生的污水须收集进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不得直接外排 。
  3、 项目运营期建设单位须将 提升泵 布置在 泵房 内, 设置 减振垫,厂界外1米处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湖面聚集的湖面漂浮物及冬季枯萎水草。漂浮物定期收集清运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枯萎水草作为 造纸厂原材料 回收利用。
  5、必须认真采纳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
  
  项目位于 永宁县望远工业园区, 宁夏泰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不新增用地。主要是对宁夏泰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现有3*150t/h 循环流化床锅炉除尘系统进行技术优化改造。项目总投资20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2028万元,占总投资的 100 %。
  项目运营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运营过程中烟尘 经 改造 后 布袋除尘器 及 湿式静电除尘器 ( 综合除尘效率 99.7 % )处理后 须 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2、工艺废水 及 冲洗废水回用于吸收塔补充水 ,不 得 外排 。
  3、 本项目 须将 水泵等 生产设备布置在车间内, 设置 减振垫, 选用低噪声设备, 厂界 噪声值 须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临路一侧执行4 a 类标准要求。
  4、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系统产生的灰,与石膏浆液一同脱水外售,厂区暂存场地须符合《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订)标准 要求 。
  5、必须认真采纳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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