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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宁夏闽宁少年法学院在永宁县闽宁第二中学揭牌成立。作为全区首家少年法学院,旨在通过整合社会各类资源,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共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据了解,建立少年法学院是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项具体举措,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创新法治教育形式,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办学,为关爱教育未成年人提供更加丰富的法治教育资源和学习环境。
宁夏闽宁少年法学院由自治区青少年普法办牵头,宁夏大学法学院实施教学,依托永宁县闽宁二中校园场地和教学场所实施开展,特邀自治区青少年普法办、宁夏大学法学院以及社会名人和专家学者组建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素质良好的教师队伍,于每年寒、暑假期间办班,面向全区中小学在校学生开展法治课程、举办法治讲座、组织法治实践活动等,向未成年人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治素养。课程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与未成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课堂讲授与实践学习,将法治教育与红色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培养学生核心素质和综合能力。班级设置小学班、中学班、家长班,第一期计划招生200余名,每个市、县(区)各6至9名,每期10天,完成学业后颁发结业证书。
永宁县闽宁第二中学将秉承“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的办学理念,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落脚点,努力办好少年法学院,切实把法治教育融入校园生活的方方面面,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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