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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1-12-03 15:3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八五”普法实施,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2021年12月3日,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法律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在永宁县杨和大街,望远四季鲜批发市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对前来咨询的人员就《宪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知识进行了重点宣传。通过现场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知晓率、满意率和支持率;提高群众科学理性消费观念和特种设备安全意识。此次活动共发放法律知识读本和宪法宣传资料等1000多份,解答咨询30余人次。

二是自2021年11月29日以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网络普法 与法同行”线上有奖竞答活动。截至12月3日,参与人数87人,参与率100%。

来源: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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