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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召开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工作推进会议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1-04-09 17:52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宁发改价格(管理)〔2021〕96号)精神,4月9日,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召开了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工作推进会议,永宁县住建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以及永宁县辖区内供电、供水、供气、供暖公司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以及《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宁发改价格(管理)〔2021〕96号)精神。

会议指出,自3月1日起全面取消不合理收费。一是在供水环节,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二是在供电环节,取消供电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电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移表费、计量装置赔偿费、环境监测费、网络自动化费、配电室试验费、调试费等类似名目费用。三是在供气环节,取消燃气企业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四是在供暖环节,取消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的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会议要求,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详读文件,认真自查自纠,确保此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完成。各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降低城镇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不断提高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来源: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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