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企业清算组备案和债务债权人公告可以自主撤销了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1-01-20 09:03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方便企业准入、退出自由切换,企业在注销公示过程中又想继续经营的,只要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网办理撤销清算组备案和债务债权人公示信息后,即可正常经营并办理登记注册相关业务。

一、对于依法无需办理清算组备案的个人独资企业和非公司企业法人,如已通过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可通过公示系统公示有关撤销债权人公告的承诺声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参照企业方式办理撤销清算组备案和债权人公告。

二、办理撤销清算组备案后,企业即可办理登记注册相关业务。撤销清算组备案后企业再次申请注销的,应重新依法办理清算组备案和发布债权人公告。重新办理清算组备案和债权人公告无时间间隔和次数限制。对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企业及人民法院强制解散的企业,不适用撤销清算组备案的措施。

三、对于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办理清算组备案,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企业,企业需自行通过报纸发布有关撤销债权人公告的声明,无法通过公示系统撤销债权人公告。


来源: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马慧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