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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开启政务服务“大众点评”模式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0-12-01 09:40

为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质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永宁县积极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开启政务服务“大众点评”模式,切实提升办事群众满意度。

一是加强统筹结合,完善评价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永宁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评价体系及具体内容;制定印发了《永宁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试行)》,确保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建立评价体系,实现政务服务评价全覆盖。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将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线下实体政务服务窗口、线上宁夏政务服务网(永宁站点)、我的宁夏APP等各类政务服务渠道全部纳入“好差评”评价范畴,“好差评”结果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将政务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好差评”评价对象,实现服务事项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

三是畅通评价渠道,提高参与度和知晓度。在服务窗口醒目位置设置评价器和二维码,统一接入宁夏政务服务网(永宁站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由办事企业和群众对服务事项和服务人员进行自主评价;充分运用宁夏政务服务网(永宁站点)、我的宁夏APP等平台设置的评价功能模块或环节,引导办事群众对所有“掌上办、网上办”事项进行评价;在政务大厅醒目位置摆放“好差评”意见箱和意见簿,公布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建立起线下“一次一评”、线上“一事一评”、社会“综合点评”的全方位评价渠道,不断提高办事群众和企业的知晓度、参与度。

四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倒逼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将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与单位年度考核、工作人员个人绩效考核相结合,倒逼工作人员作风转变,不断提高综合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从而推动政务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实现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

来源: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赫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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