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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阶段性成果顺利通过县、区两级验收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0-11-26 12:04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统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33号)和《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18〕76号)要求,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我局积极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已完成全县18个村共计11412宗宅基地和农房的测量工作,收集权籍资料9874宗,其中符合登记发证6881宗,现已登记发证2141宗。2020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县、区两级对我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阶段性成果进行查验,经过三天的紧张查验,我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阶段性成果顺利通过县、区两级验收。    

图1 县级验收

2020年11月23日,我局邀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专家以及我局相关站所主任对我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阶段性成果进行县级查验。县级查验分为内业组和外业组,其中内业组对技术方案、实施方案、技术总结、发证档案资料等进行查阅,外业组对抽取的80宗样本的宗地以及房屋的边长进行丈量核验。通过一天的查验,专家组一致认为我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阶段性成果技术路线正确,流程规范,发证档案资料完备,测量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原则同意通过验收。同时,专家组也提出了要对部分表格中应填写未填写部分进行补填等意见。项目组工作人员连夜整改,为迎接第二天的区级验收做好准备。

2020年11月24日至11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行8人到我局对我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阶段性成果进行区级验收。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行分为三组,首先对已发证的8个村共2141宗宅基地抽取的161宗样本进行外业核验,然后对外业核验样本对应的档案资料进行查验,最后对县级验收资料、技术方案、技术总结、数据库成果以及城镇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情况等进行核验。通过两天的核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我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予以肯定,认为我县农村“房地一体”工作资料完备、成果完善,审核把关严谨,但仍存在个别宗地界址点编号不规范、四邻签章不完整、两个标段的数据库未合并等问题,建议我局尽快整改完善,做好汇交国家的准备。



图2 区级验收

来源: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殷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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