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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就业窗口规范流程落实创业贷款政策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0-04-03 09:35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是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商业银行发放,以解决符合一定条件的待就业人员从事创业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贷款业务,包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就业窗口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明确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及审批流程,将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明确创业担保贷款适用范围。凡在永宁县境内的创业者,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在永宁县创业贷款担保机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二是明确创业担保贷款用途。按照规定创业担保贷款应当用于借款人创业活动或者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购买期货、股票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等,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用途。

三是明确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具备的条件。小微企业无不良贷款记录;当年新招用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以上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四是明确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和期限。个人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对毕业5年内在自治区创业的大学生,可提高到最高3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累计贷款不超过3次。

五是明确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标准。对个人发放的贷款,第一年、第二年全额贴息,第三年不贴息;对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贴息利率按贷款合同签订之日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在做好疫情防的同时,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就业窗口积极落实复工复产政策,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向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宣传政策,解疑释惑,对复工后有融资需求的人员及时协调发放贷款。目前,已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创业者正在复工准备,少数已复工创业者在线上或线下提出创业贷款申请正在加紧条件审查。

来源: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席莉娟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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