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永宁县2020年医保费减免工作稳步进行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0-03-30 10:51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财政局、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财政政策实施的通知》(宁政办规定〔2020〕4号)精神,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医保窗口精心组织,认真筹划,积极做好2020年医保减免工作。

永宁县现有参保企业826家,参保人数13738人。按有关政策,自2020年2月1日起,全县各类企业及其他参保单位(含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为3个月(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政策)。全县符合减征条件的单位,免填单、免申请,在申报缴费环节自动享受阶段性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

目前减免工作平稳开展,针对部分企业数据有误,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医保窗口工作人员认真核实参保单位缴费比例、缴费金额及2月已实缴且3月出现减冲数据无误后,及时向永宁县税务局上传数据,以便各企业及时缴费,杜绝错误数据上传。对于有异议的参保企业,工作人员主动留下企业专管员的联系方式,及时联系后台程序管理员予以处理并同步回复企业按时交纳医保费用。

来源: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唐莉萍

责任编辑:李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