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就业窗口规范审批流程促创业担保贷款发放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0-01-21 09:54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就业窗口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创业担保贷款审批流程,提升贴息资金监管质量。

一是明确创业担保贷款用途。创业担保贷款应当用于借款人创业活动或者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购买期货、股票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等,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用途。

二是明确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男18-60岁,女18-50周岁;具有明确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和合法有效的营业证件;所借资金的使用方向与经营范围一致;合法经营,资信程度良好,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能提供反担保的保证人或质押物,有相应的资金投入证明且愿意遵守创业担保贷款的管理规定。

三是加强创业担保贷款跟踪服务。窗口与财政局、协作经办银行建立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从贷款项目、贷款程序、贷款及贴息资金的使用等方面,审查相关资料的真实性。通过走访、考察创业贷款户,实地追踪了解贷款执行效果,确保贴息资金取得良好成效。

2020年将继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创业就业,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的担保支持。

来源: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席莉娟

责任编辑:李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