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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证》年审工作正在进行中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0-01-14 09:02

依据《宁夏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年度审验制度,劳动者应按规定持《就业创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年检,经过年检的《就业创业证》继续有效。

2019年《就业创业证》年审工作于2019年12月1日开始至2019年12月31日结束,因近几年办理《就业创业证》人数增多,故将年审工作延迟至2020年1月31日结束。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充裕的年检时限和更优质的服务。

2019年度年审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登记失业人员和正在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人员;年审时本人需携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年审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二楼就业局20号窗口进行年审,审验机构对其基本信息、就业失业状态、就业援助、享受就业服务和扶持政策等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年审合格的,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内签注“2019年度年检”。

来源: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李江帆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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