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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西路街道多举措积极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9-11-19 16:34

根据近期县纪委、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对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督查要求,团结西路街道深入查摆自身在社会救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总结整改工作,在完善监管机制、规范办事流程、提升管理工作水平上下功夫,扎实推进街道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有效维护辖区困难群众利益。

一是规范办事流程,提升社会救助工作办结率。切实落实社会救助联动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等工作机制,由救助对象提出书面申请,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街道社区调查核实,报街道进一步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审批。科学制定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规范重点环节管理,明确社会救助工作的职责、制度,并及时公开,确保准确高效公正认定低保对象。同时,落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和服务承诺等工作机制,提高救助工作的办结率和满意率。

是宣传救助政策,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通过电子屏、宣传海报、入户等多种形式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对凡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主动救助,应救尽救。同时加强数据信息比对工作,开展问题对象数据比对,对涉及到的低保人员家庭进行重点核查,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打造阳光民政。

三是建立专项档案,增强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组织各社区对在册享受社会救助对象建立包括社会救助申请、民主评议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等内容的专项档案,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做到一户一档,户户有档可查,并进行定期复核。同时,切实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凡低保户属于街道、社区干部近亲属的将救助对象救助申请、近亲属备案表、民主评议表等所有相关档案分类整理,做到有据可查。

四是掌握实时情况,加强救助对象管理动态化每季度组织社区民政专干对社区备案的低保、特困供养对象、高龄、低收入困难家庭、残疾人生活“两项补贴”等救助对象进行一次入户核查,填写《入户调查表》和《救助对象动态管理记录》,及时掌握救助对象基本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对备案对象中不符合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等条件的,及时清退出保障范围。对所辖社区当月死亡的低保、特困供养对象、高龄、低收入困难家庭等救助对象,于当月以文字告知书形式上报到街道,并以告知书回复社区,从死亡次月起,取消其所享受的保障待遇,实现救助对象进入、调整及退出的良性运行机制。

来源:团结西路街道  眭萍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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