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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以案促改 力促“三不”一体推进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9-08-21 17:35

党的十九大以来,永宁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处置,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扎实做好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标本兼治,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正风反腐上下功夫、见实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党的十九大以来,先后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698件,初步核实593件次,立案22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6人,给予组织措施8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2人。坚持抓早抓小,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88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80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7.3%;第二种形态159人次,占18.1%;第三种形态33人次,占3.8%;第四种形态8人次,占0.9%,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在警示教育上下功夫、见实效通过召开常委会、中心组学习会、党政领导干部任前谈话会、警示教育会等方式,通报近年来查处的失职渎职、贪污贿赂等典型案件及中央第八巡视组、中央环保督察组及“回头看”发现的有关问题查处情况,运用正风纠错预警系统实施纠错647人次。充分发挥永宁县党风廉政教育基地作用举办党风廉政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5场次、廉政宣传教育活动5场次。组织200余名领导干部赴银川监狱开展实地警示教育,坚决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在以案促改上下功夫、见实效坚持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用好反面教材,先后选编上报了《环保问题整治岂能不作为、慢作为》《晚节不保的老支书》《伪造联名推荐信,村民委员会不是想进就能进》等典型案例,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通过“永宁纪委”微博、“风清永宁”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2起44人,达到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的效果。

在健全机制上下功夫、见实效进一步织密扎紧制度笼子,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制定《永宁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对4名党员干部给予容错免责,被《宁夏日报》头版头条刊登并高度评价。制定《永宁县纪检监察系统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乡镇纪委、各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每周向县纪委监委报告重大事项,切实发挥了预警探头作用。制定《永宁县纪委监委回访制度(试行)》,及时向信访人书面或电话反馈办理结果,促进“案结事了”。

来源:永宁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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