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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处理环境信访严格把好“五关”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9-06-20 17:59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利益,创新环境信访工作理念,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在今年处理环境信访时,严把“五关”,处理好环境信访案件。

一是登记关。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以文明、高效、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投诉人,对每一个投诉都认真登记,详细记录日期、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投诉主要内容等,切实做到不漏登、不错登。

二是交办关。对登记在案的信访案件,由局领导审阅后,按照“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原则,移交环境监察大队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做到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信访案件转到责任人。

三是督办关。具体办案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处理,决不徇私舞弊,对重点、难点、热点投诉,由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四是回访关。坚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坚持环境信访“回访制度”,对已经结案的投诉,在一定时期内要定期回访,做到随时了解情况,及时妥善处理事态,防止出现重复访、越级访的情况。

五是归档关。在信访案件进行回访之后,在及时将情况报送领导审阅的同时,及时总结归档,实行信访案卷专人负责制,确保信访件审理材料规范齐全,以备后用。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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