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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多措并举助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9-05-16 09:56

自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活动以来,永宁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多措并举助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力争2019年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按照永宁县《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实施方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考核细则》等指导性文件要求,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各乡镇、各部门工作的重点,坚持全面创建与示范带动相结合,以“八个一标准”为抓手,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督促落实,有力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加强机制保障。永宁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推进会,县委统战部拿出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各乡镇、各部门也抽调骨干力量,拨付专项资金,积极按照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推动全县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建立了全县一盘棋的联动协调机制。

三是加强宣传实效。各创建单位利用电子屏、制作宣传栏、微信群、QQ群及主题党日等载体,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如胜利中心小学利用教职工会议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开展了民族理论政策应知应会基本知识测试,通过测试使全体教职工进一步熟悉民族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教育政策,增强全体教职工的民族团结意识;县人民法院利用便民服务流动法庭深入基层向各族群众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把法律适用和民族习惯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依法公正审理好涉及各族群众婚姻家庭、拖欠农民工工资、经济纠纷等案件,让各族群众感受到司法行为的公正、高效。

四是加强督查考核。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深入各创建单位查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在专项督查的同时,开展创建工作常态化督查检查,全面细致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及时梳理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有针对性的整改落实。同时,县委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各乡镇、各部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星级基层党组织建设、文明单位、绩效管理、平安单位创建等同督查、同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绩效档次评定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干劲。

来源:永宁县委统战部  纳金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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