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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加强四项措施深化经责审计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9-04-18 09:23

一是加强审前调查。根据年度审计计划,按照时间节点,将调查了解前移,对被审计单位的工作职能进行深入了解,深入到组织、纪检等财政部门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情况,对被审计单位执行财经政策情况和被审计责任人履行经责任情况作出初步评判,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审计突破点,制订审计方案,提高审计效率,确保实现审计目标。

二是加强开好审计进点会。在审计过程中,加强与组织、纪检、编办沟通联系,充分发挥经责审计成员单位作用,按程序搞好审前公示,开好进点“见面会”,组织好问卷测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多渠道获取有价值的审计线索和信息资料。

三是加强突出用权情况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突破以往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局限,实现由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向绩效审计的转型;突出了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财经政策执行权、经济监督权以及个人廉政方面的审计监督,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领导人的经济责任。

四是加强突出审计结果运用。加强与组织、纪检等部门沟通,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将审计结果报告报送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并将其存放入干部档案及廉政档案中,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评、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来源:审计局    陈多娇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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