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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不动产登记窗口热情服务 慧眼识真假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9-01-11 09:04

近日,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在正常办理抵押登记业务过程中,发现某公司所提交的不动产权证书有问题,工作人员通过查询档案、核实印章、比对纸张等方式核实,最终确定为假证。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厉打击制假造假行为,工作人员立即停止办理该项业务,对该假证依法予以收缴,主动联系公安机关,并对该公司其他类型登记进行跟踪管理。

不动产权证书采用了多项防伪技术及工艺,一是真不动产权证书封面是暗红色,纹理清晰,摸起来有凹凸感,封面印有金色的国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字样。二是证书尾页有一条嵌入纸张的安全线,不同角度观察,安全线呈不同颜色变化,透光观察安全线上刻有“不动产权证书BDCQZS”字样。三是在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时候,对于不确定或有疑问的证书,可以持证书到窗口请专业工作人员进行验证登记信息查询。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伪造、变造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不动产登记窗口自成立至今始终以“规范化、标准化”为目标,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严厉打击以冒名、假证等方式骗取不动产登记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将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及司法部门严处。

来源: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沈莎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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