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永宁县环保局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认真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夜查、暗查等一系列措施,铁腕执法,环境行政处罚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一是实现新《环保法》配套办法三种类型全覆盖。其中按日连续计罚案件1件,查封扣押案件1件,向公安机关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的环境违法案件1起。标志着我县环境行政处罚质量再上新台阶,对全面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二是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数、处罚金额大幅上升,单笔处罚金额创新高。截至目前,共实施一般行政处罚26起,按日计罚1起,共拟处以罚款1041.4307万元,已结案14起。形成查处、震慑的高压态势,对扼制环境违法取得显著成效。
下一步,永宁县环保局将继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始终保持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打击一起,震慑一批。
来源:永宁县环保局 顾燕
责任编辑: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