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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保窗口不见面网上办 做好城乡居民丧葬费发放工作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8-04-28 08:59

   为把丧葬费补助金发放工作做细、做深、做实,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保窗口依照宁人社发〔2018〕33号文件精神中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严把补贴资金申请程序关,通过不见面网上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一是严把政策规定界限。根据文件规定,各地可按照173元/月的标准计发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自行调整基础养老金的市、县(区),可以按照本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标准发放丧葬补助金。目前,永宁县2018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20元,一年2640元。  

  二是严把申办手续办理。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死亡后由直系亲属直接前往所在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其亲属需提供死亡人员的户籍注销证明、户口本、火化证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工作人员通过高拍仪采集死亡人信息实行网上申报和受理传入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保窗口办理,社保窗口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受理后由分管领导审核获批,社保窗口对审批后的丧葬费进行发放。         

  来源: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贺晓燕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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